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办法

2018/11/13 03:20


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办法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过程是实现本科培养目标要求的重要阶段,是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的综合训练,是全面检验学生综合能力与实践能力培养效果的主要手段,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是衡量高等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评价内容。因此,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的管理,对于彰显我院办学思想和办学定位,提高本科生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一、总则

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基本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实践中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增强对所学专业的热爱,提升团队精神和个人责任感。

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应从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出发,体现专业性、时代性、规范性的特点,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有利于学生得到全面的训练,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

第三条根据我院学科特点,兼顾不同专业具体要求,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管理按照统一要求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完成毕业论文包括(设计、创作)(包括毕业实习)教学环节,一般可获得8——16学分。

二、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 学院的职责:

1、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制定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管理实施细则和工作的计划,并报教务处备案。

2、成立本单位毕业环节各相关组织并有效开展工作;

3、组织落实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具体工作,并对各环节进行检查、考核。

4、根据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总体原则,结合专业特色,制定本学院各专业的具体评分标准(如毕业环节包括论文、设计、创作等多项内容,应明确各部分在成绩评定中所占比重)。

第五条系职责

1、制定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计划,并在学院指导下予以实施。

2、对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教育,使每一个学生明了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基本要求和写作(设计、创作)规范;

3、确定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题目和学生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并对指导教师的工作予以规范。

4、全程跟踪,掌握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进程,对相应环节加强督促管理。

5、按照学校和学院要求组织实施毕业答辩环节。

6、做好毕业答辩的总结工作。

第六条指导教师的选择:

1、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实践经验,原则上应由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2、首次参加指导工作的指导教师,学院应安排副高级职称以上有经验的指导教师对其工作进行指导;

3、在校外或实习基地等单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学生,经学院同意,可聘请该单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指导工作;

4、每个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人数应根据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合理安排,并控制在合理范围。

三 、选题

第七条选题的基本原则:

1、选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分量和难度适当,使大多数学生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的题目内容,并能使少数学习优秀的学生得到更好的培养和锻炼;

2、选题必须能够表达学生对所学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知识的认识和体验;

3、注意外语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培养。

第八条原则上每人一题,由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指导小组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和学生学业特长确定。选题结果报经教研室认定,报学院备案。选题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宜变更。确需改变题目内容的,需经学院批准。

四、基本规范要求

第九条毕业论文(设计)基本规范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内容包含论文题目、中英文摘要(含关键词)、目录、 正文、 后记、 参考文献、注释等;

2、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要有明确主题和完整的论述,论点明确、论据充分可靠、语句通顺、逻辑性强、格式规范。

第十条指导教师的基本规范要求

1.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的规定

为了确保教学质量,原则上校内具有讲师职称的教师每人指导毕业论文的总人数一届不宜超过8人;副教授、教授每人指导毕业论文的总人数一届不宜超过12人。外聘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的总人数一届不宜超过5人。超过此规定人数者应由教务处批准。

2.指导教师的职责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全面负责,指导教师必须尽职尽责,因材施教,教书育人。指导教师应履行如下职责:

1)指导学生选择题目,并制订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进程安排。

2指导教师要为学生分析论文(设计、创作)题目,指导学生理解题目的任务、目的、要求,对学生所选论题的重点和难点进行剖析,指导学生制订工作计划,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创作)。

3在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过程中,指导教师要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及质量,并填写《指导记录表》。积极引导和启发学生以正确的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科学态度,创造性地运用所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对于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中出现的重大原则性错误必须及时指出,提出修改意见。

4)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论文(进行毕业设计、毕业创作),并做好毕业论文(设计、作品)评阅工作。指导教师要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作品)进行全面审查,并指导学生顺利完成毕业论文答辩。

5指导教师要对学生严格管理,对不认真进行毕业论文写作(毕业设计、毕业创作)以及违反纪律的学生要及时帮助和教育。

第十一条评阅教师的基本规范要求

1. 毕业论文(设计、作品)评阅人原则上应是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在相应学科领域具备较高学术水平的教师,指导教师不得担当其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作品)的评阅人。

2.论文(设计、作品)在送交评阅时,评阅人的姓名不得告知学生,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

3. 评阅人应在学生答辩前认真审阅论文(设计、作品),写好评阅意见并给出成绩。

第十二条学生的基本规范要求

1. 学生应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端正态度,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按要求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任务。

2. 虚心接受教师指导,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认真查阅文献资料。

3.在校内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时,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时,应严格遵守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声誉。

4.在教师指导下,按每个阶段的内容、进度要求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不抄袭,不弄虚作假。

5. 所有学生均应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第十三条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字数规格要求

1.毕业环节只写毕业论文的专业,毕业论文正文原则上要求10000字以上;

2.除写毕业论文外,还进行毕业设计、创作等毕业环节的专业,毕业论文正文原则上

要求6000字以上。

第十四条答辩的记录要求

答辩过程中,每个答辩小组要有专人作答辩记录。(格式见附件1

第十五条中期检查

1.检查内容

1)检查指导教师安排及指导教师实际工作情况;

2)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工作计划、进度和质量;

3)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有关教学准备、教学协调和管理规定,包括资料室的开放措施、实验室的准备工作、学生纪律状况等等。

2.检查方式

学院成立以教学副院长为组长的专门小组,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对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进行自查,完成自查报告。

五、验收(评阅、答辩、成绩评定)

第十六条 毕业论文(设计)评阅:

1、指导教师评阅

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认真、全面的审查。并认真写出《毕业论文(设计)评语》,评语的书写要客观、公正,体现论文的真实水平。

2、评阅人评阅

由答辩小组聘请评阅人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认真细致的评阅,并写出《毕业论文(设计)评议书》,评语的书写要客观、公正,体现论文的真实水平。

第十七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1、工作主持

毕业答辩工作由各系主持,根据需要,各系组成若干答辩小组,具体负责答辩工作。答辩小组 成员必须由讲师以上(或相当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2、答辩小组的主要职能

1)审定学生答辩的资格;(2)主持并组织答辩工作;(3)制定答辩工作程序和要求(4)聘请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人;(5)讨论并确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最后成绩及评语。

第十八条评分基本要求

1.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应对毕业论文(设计、作品)进行认真审阅,做出详细评价,并可参考《中国传媒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2.毕业论文(设计、作品)应在答辩前三天送交答辩小组成员。

3.毕业论文(设计、作品)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成绩由各系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答辩小组根据各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如在答辩过程中发现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有严重问题(反动、舞弊、抄袭等),答辩小组有权否定指导教师、评阅人意见,同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评分要严肃认真,坚持标准,着重考核学生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进行设计、理论研究的独立工作能力,反映学生真实的业务水平。

5.《中国传媒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评分标准》(供参考)(见附件2

第十九条 最终成绩评定:

1、根据学校制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评分标准,由各系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答辩小组进行成绩综合评定,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一般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比例不超过20%

2、凡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评定成绩不及格者,作结业处理。可申请随下届重新答辩。学生重做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由系安排,办理手续和费用按学分制重修有关规定办理。  

六、总结与资料归档

第二十条总结

为了保证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质量,不断提高论文(设计、创作)水平,每届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结束后,各系应认真做好总结,并于该学期放假前将总结材料报学院。总结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概况。

2)与往届相比,主要作了哪些改革的尝试,具体做法及效果。

3)是否达到教学要求,在巩固学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加强基本技能训练等方面的效果。

4)在选题上有何改进。

5)在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过程中培养学生的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的经验。

6)从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过程中反映出的教学质量状况,存在的薄弱环节,对教学工作的建议。

7)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有哪些突出的成果。

第二十一条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结束后,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将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相关资料整理后装入《中国传媒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资料袋》,交指导教师统一送交学院资料室保管,保存期限不低于三年。

第二十二条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是学院教学组织的重要内容,其产权归学校所有。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由学院保管,需保密的,由指导教师提出,经学院同意,密封保存或转归学校保存。

第二十三条优秀论文(设计、创作)由学院汇总。根据情况由学校或学院编制《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汇编》,用于高校交流和归档管理。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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