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中国传媒大学创业助航计划的通知

2015/05/08 12:00

各学部(院):
为贯彻落实《中国传媒大学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中传就业字〔2014〕313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育激发学生创新创业潜能,学校决定实施中国传媒大学创业助航计划,加大资金投入和场地保障,给予我校大学生创业优秀团队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包括高职生、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创办的企业或拟注册的创业项目;
(二)我校2015届毕业生创办的企业;
(三)我校毕业2年内的往届(2013届、2014届)毕业生创办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创业企业应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市场前景好,且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创业企业运行状况较为良好,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其申请人应为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三)创业企业团队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较强。
三、具体事项
(一)各学部(院)可选拔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创业团队进行申报,每学部院申报的创业团队数量不超过5个。
(三)申报材料应包括申请表(附件1)一式一份(附电子版)及其他能够体现企业优势的相关材料。
(四)各学部(院)指定一名辅导员为此项工作联络人,于2015年3月18日前报送至就业指导中心平台;联络人整理汇总所有团队材料后,于3月26日14:00至16:00间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就业指导中心就业创业指导科(44号楼2069);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就业指导中心平台。
(五)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遴选出的优秀创业企业,学校将给予3-5万元经费支持,并推荐入驻中国传媒大学文化创意园或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创业园(良乡)。
(六)中国传媒大学文化创意园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井文化产业园内,可为入驻的优秀创业企业提供20-40平方米左右的免费办公场地,免费配置工位桌椅,两年内免除场地租金。学校通过财政专项为入驻企业提供部分水电费和物业补贴。
(七)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创业园(良乡园)位于良乡高教园区内,可为入驻的优秀创业企业提供20-40平方米左右的办公场地,免费配置工位桌椅,两年内免除场地租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通过财政专项为入驻企业提供部分水电费和物业补贴。
(八)创业园为创业学生提供一站式服务,引进公共创业服务平台,如工商税务、财务代理、法律顾问、导师辅导、创业培训、商标咨询代理、融资对接、公共试验平台等全方位服务。同时设有洽谈交流区、公共会议室、多功能厅等公共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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