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 课表编排规程及运行管理办法

2018/11/13 03:18

  

经济与管理学院课表编排规程及运行管理办法


为保证课程表编排的科学性,确保学校、学院教学工作正常运行,建立合理而稳定的教学秩序,我院按照《中国传媒大学课表编排规程及运行管理办法》中传教务字〔20076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编排课表的原则

(一)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教学计划是高等院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的具体体现和实施方案,是学校全部教学工作的基本纲领,也是组织教学和管理教育教学过程的主要依据,因而也是编排课表的纲领性文件,教学计划决定着教学内容的总方向和总体结构,也决定了课表的科学性。在新版教务综合管理系统中,开课计划是系统根据教学计划自动生成的,这就要求教学计划的制定、修订和输入(诸如课程号、课程名称、限选与必修、学时与学分等)一定要科学、严谨和准确。制定开课计划将严格依据教学计划确定上课周次和周学时等。如需变更教学计划,需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再按更改后的教学计划编排课表。课表的编排要按照教学计划科学地安排学科的先后秩序和连续授课时数,统筹全局,合理安排。

(二)自觉遵循教学规律。教学规律是教与学的各要素在教学过程中的内在联系,体现在课表编排上,就是要使课表编排有利于提高教师的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学习效率。这就要求我院教学秘书根据本单位课程性质和特点及教师的具体情况来安排课表,应充分考虑师生的身心健康、工作强度、接受能力等因素,保证学生在一天、一周和一学期中学习的高效率,在排课中应遵循以下规定:

1.每天上午应安排难度较大的学科基础课或较为重要的基础课或专业课,下午应安排一些教学活动和较易理解的课程,如实验课,习题课,选修课等。

2.每门课程在排课时,一般应以2节课为一个授课单元,一般不能连排4节,两次课之间应有天数上的间隔。周学时为3学时的课程,可排单双周或排在下午。

3.文理科、公共基础课与专业课,形象思维为主的课与抽象思维为主的课要适当搭配,交错编排。一般将抽象思维为主的课排在上午。

4.理论课和实验课的编排时间不要相隔太长,在每门理论课的同一天或第二天安排实验课。以利于保证所学知识的完整性,使学生加深对所学理论知识的理解。

5.一周中每天的排课时间应均等,不允许某天排课过满,某天不排课,或上午不排课只下午排课,上课时间和学生自习时间应合理安排。周三下午为全校师生活动时间,原则上不排课。

6.同一门课程如果学时较多,排课时要有适当的间隔,以便学生有时间复习消化理解知识,从而保证有较高的教学质量。

7.不同层次学生的相近课程或课程编码不同的课程不允许合班上课。

8.对于年纪大、身体弱或科研任务较重的老师在排课时间和教室选择上应给予适当照顾,优先排课。

(三)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在排课过程中,要合理使用资源,提高利用率。要求编排课表时严格根据班级人数确定教室大小,严禁小班占用大教室上课;在排课顺序上,合班的课程优先编排。

(四)团结协作相互配合。各系之间要统筹规划编排课表,在不违背排课原则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教师的合理要求,若因条件限制不能满足时,任课教师应该服从整体安排,保证在教务处规定的时间、步骤内完成课表编排,以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其次,由于新版教务综合管理系统是按课程归属来排课,对于某些交叉课程,要求教学秘书做好协调沟通工作。

二、编排课表程序

课表的编排是由学校教学行政科的统一协调和各二级学院互相配合共同完成的。各系教学秘书在排课前应熟练掌握教学计划、开课门次、课节安排、教室、班级和任课教师等资料。具体排课时间由学校教学行政科确定,具体程序如下:

(一)排课前期准备

1.科学、严谨、准确地制定和输入教学计划,按教学计划生成开课计划,确定任课教师,此项工作由教学质量科与各院系配合完成。

2.各系将拟开课程的任课教师报教学科备案,统一上报学校教务处行政科,具体做法是:在校级管理员生成开课计划后,各系教学秘书点击“开课计划管理”下的“开课情况统计”,将打开的Excel表格进行编辑即可(格式附后)。

3.各系按学校规定将拟聘用外聘教师计划书等上报教务处、人事处审批后,交学校教学行政科备案。

4.各系根据实际情况,上报本系的专业教室,并就可能使用的多媒体教室的间数、大小等情况形成书面计划,向教务处提出申请。

(二)制定开课计划

各系教学秘书在教务处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根据生成的开课计划,来制定具体的上课周次、周学时、周上课次数及选择教师、选择教室类型等项目。

(三)排课结果维护

在开课计划制定完毕后,按照教务处的排课次序完成排课:

1、英语语言文学系公共外语课和体育部体育课;

2、计算中心的计算机类课程及政治与法律学院的公共基础课;

3、在教学行政科的协调下,各学院之间的交叉课共同编排;

4、文学院的文科基础课及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的理科类基础课和实验课;

5、各学院专业课的编排。

(四)关于公共选修课

各系开设的由学生任选的公共选修课上报教学科,由教学秘书统一上报教务处教学行政科,教学行政科协调各院系(部、中心)组织学生选课,并根据学生选课情况协调开课院系(部、中心)具体排课。

(五)课表的确认与打印

课表初表排定,先由教务处进行审查后,打印出班级课表和教师课表,要求每位教师认真核实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并对上课时间、课程所需设备等进行确认,在这一过程中允许进行微调。再由学院系主任、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在调整后的课表上签字确认,各任课教师在《教师任务表》(即教师课表)上签字确认,由教学秘书统一将签字后的课表和《教师任务表》(即教师课表)上交到教务处教学行政科备案。

新版教务综合管理系统十分方便广大教师进行网上教学管理,也十分方便广大学生进行网上学习管理,学院、系领导、教学秘书有责任帮助和督促教师及学生利用网络,提高教学效率和学习效率。

三、排课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排课操作方法:

排课前由系统管理员分配好各学院教学秘书的排课权属,确认用户名和密码。

1.输入 IP地址—http://jw.cuc.edu.cn:8000/,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

2.点击“开课计划管理”,在“开课计划生成”处点击“更新开课计划”,系统自动生成或更新开课计划;在“开课计划制定”处进行合班、选择教师、修改课节信息(上课周次、周上课次数及周学时)及选择教室类型等方面的处理;

3.切换到“排课管理”,在“排课结果维护”处的下拉菜单中选择课程所在学院及课程类别,进行“修改时间”和“修改地点”等方面的处理;在“排课结果输出”界面上,可按不同选项(班级、教室和教师等),打印排课结果。

(二)排课注意事项:

1.注意上课周数。每个学期的总教学周为18周,上课周数为1-16周, 1718周是考试周;须在半个学期完成的课程可按1-8周或9-16周安排。

2.尽量保证各个班每天上午的上课黄金时段不要出现空课现象。

1)对攻读在职博士、硕士的教师的上课时间刻意安排,参照研究生课表,避免开学后一再调课导致上午空课的情况。

2)对外请教师的上课时间刻意安排,避免开学后一再调课导致上午空课的情况。

3)因学校多媒体教室及大教室资源相对紧张,可将在普通教室上课的课程排在上午,避免上午空课。

3.凡上课中途不使用原上课教室进行实践教学活动或实验课安排的课程需写出详细计划书上报教务备案,注明实践教学活动、实验课的上课周数、时间、地点。

4.学校规定教授、副教授必须为本科生上课,学院按照学校教师工作量的规定,为教授、副教授安排课程。

四、关于调课的有关规定

(一)课表一经排定,必须保持其相对稳定性,原则上不做变动。

(二)无论何种情况,开学第一周不允许调课。

(三)为保证课程表信息与教室实际使用情况一致,严格禁止未办理手续私自占用教室的行为。

(四)若遇有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需要调课者,必须提前三天办理手续。由教师本人填写调课申请单,写清调课原因,经系领导审批同意后,由教学秘书报教务处审批。审批结果送教学行政科、教学质量科、任课学院、学生所在学院,由教师所在学院通知学生所在学院,由学生所在学院通知学生。凡因通知不及时或工作失误造成学生上课出现问题者,均作为教学事故处理。院、系领导因公出国、出差应填写调课申请单,由教学秘书报教务处备案。

(五)任课教师因突发疾病来不及办理调课者者,必须电话请假,通知主管教学领导及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及时通知教务处教学科及质量管理科,同时通知学生所在学院的教学秘书,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通知学生停课或调课。事后马上补办调课手续。

(六)凡未办理调课手续,自行变更上课时间、地点、课时者,一经发现,均按教学事故处理。

本规程及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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