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贯彻执行学校《本专科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执行学校《本专科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维护我院教学秩序,规范教师、相关人员、相关部门的教学行为,提高质量意识,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我院自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起,严格贯彻执行《办法》。在以下方面实施严格管理:
一、严格管理,事故必纠
由于任课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教学服务人员以及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因疏于职守,直接或间接导致教学秩序、教学进程和教学质量受到影响,造成不良后果的,我院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逐级审核、上报,认真查处。
二、认定准确,处理得当
按照学校《办法》的规定,学院认真核准教学事故人员及事故的性质、类别、级别。将核准的情况报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集体研究并确定处理办法。要求学院处理的,按照《办法》规定和委员会的意见,严肃执行;不在学院处理权限的事故,学院将认真、严格落实学校的处理意见。
三、重在教育,杜绝事故
事故性质、类别、处理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布,并采取适当方式、适时开展教育、检查、监督活动,杜绝教学事故的发生。